親愛的老爸老媽,
這週有個有趣的新聞,是關於在德國,國家在星期天允許麵包店的開店時間,還有麵包是不是一種立即可食的餐點的定義。
有人說,在德國什麼都有「公家規定」,這種說法可能有點過於誇張,但是真的很多事情都有國家或是地方法規的規範,特別是商店允許的營業時間。在巴伐利亞邦,一般商店的營業時間是早上7點到晚上8點,星期日不准開業,除了餐廳、加油站的商店、旅遊景點的紀念品店及一些少數的特例。這週這則新聞是關於麵包店星期天的開業時間。
原則上,只要是被歸入非販售「立即可以食用餐點」的商店,在星期日是不准營業的。麵包店到底算是販售「可以立即食用的餐點」,還是販售「食材」的商店,這就引發了一些爭議。原來麵包店是被歸入在販售「食材」的商店,因為一般德國人把麵包被當成白飯一樣,很少人會只吃白飯,所以販售同等於白飯的麵包店,就跟米店沒差太多,在星期天只被允許開門三小時。
最近因為某一家連鎖麵包店因為商業競爭的關係控訴慕尼黑的某家連鎖麵包店,在星期日及假日違反了只能開門三小時的法規,但最後被地區高等法院判決無罪。原因是這家麵包店另外有兼營咖啡店,雖然他們販售沒有加料的白麵包,但法院決定不能排除白麵包作為「完整的餐點」、而非只是食材的可能。如果客戶要把白麵包當成正餐在販售咖啡的麵包店裹食用,法律上並不能說他沒有把白麵包當成正餐吃的權力。
雖然地方高等方院最後確地了地方法院的判決,允許帶咖啡店的麵包店在星期日及假日如其它餐飲業營業時間一樣營業,但是究竟白麵包算不算一種「預先準備的餐點」的爭議,確沒有得到最後的決定。
你們看了這樣的新聞後感覺如何呢?是覺得德國人很嚴謹還是很無聊呢?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